加入收藏   在线问答
新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新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咨询详情

银行汇票遗失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

录入:新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  时间:2019/9/28
摘要: 新乡会计培训哪家好?新乡会计培训学校哪家好?新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在红旗区、卫滨区、牧野区均开设的有校区,有面授有网课,满足每个人想学习的要求。

新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持票人不慎遗失了银行汇票,可以根据不同情况,采取相应补救措施:

(l)如果遗失了注明“现金”字样的银行汇票,失票人应当立即向签发银行或兑付银行请求挂失止付。申请挂失止付应提交汇票挂失申请书(可以用汇票委托书代替),并在凭证备注栏内写明“汇票挂失”字样。如果在银行受理挂失以前,包括对方银行收到挂失通知以前,汇票金额已彼人冒领的,银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。持票人一旦发现汇票遗失,应尽快申请挂失,同时,依据《票据法》第15条第3款规定:“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,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,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,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”,以免遭到不必要的利益损失。

(2)如果遗失了注明收款单位、个体经济户名称的汇票,失票人应当立即通知收款单位、个体经济户、收款人、兑付银行、签发银行,请求这些单位或个人协助防范。因为这类汇票遗失后;银行不办理挂失止付。

(3)如果遗失了填明汇款人指定收款人员姓名的汇票,不能到银行申请挂失止付。因为这种汇票可以背书转让,无法确定被背书人,银行无法挂失,兑付行和签发行都不予协助防范。因此,这种银行汇票的持票人一定要认真保管好汇票,切忽遗失。银行汇票遗失后,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实没有发生什么问题的,可以由汇款人写出书面证明,说明情况,到签发银行办理退款。

新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http://xinxhqkj.91soxue.com/

上一篇: 新乡恒企会计:汇兑及汇兑结算的特点     下一篇: 中级会计备考强化阶段怎样培养解题思路

课程分类

在线客服

 方式一:电话咨询(8:00-21:00)

189-3715-0221

 方式二: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

网上报名     在线咨询

 方式三:留言咨询(专业老师回复)

  • * 姓名:
  • * 电话:
  •  Q Q:
  •  内容:

学校动态

在线问答

学校首页 | 学校简介 | 开设课程 | 学校动态 | 学校师资 | 学校相册 | 在线问答 | 网上报名 | 联系我们
Copyright 2015 © 新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vied 豫ICP备12023013号 技术支持:91搜学网